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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鲁东大学研究生院

2026-11-05
山东 烟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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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字〔2026〕4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6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论文答辩

(一)正式答辩申请条件

论文通过匿名评阅。

2. 答辩申请人根据评阅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评审阶段》(附件1),经导师、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符合参加正式答辩要求。凡不按要求修改的学位论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得安排其参加论文答辩。

3. 答辩申请人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出答辩申请,导师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分别进行审核(操作步骤见附件2)。

(二)答辩委员会选聘

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①由至少5名与答辩人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单数),一般应是博士研究生导师,其中至少应有2名外单位专家;②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主席须由外单位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经历的专家担任,原则上应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③导师不得担任本人所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并应全程回避所指导学生的评议过程。

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①答辩委员会须由至少5名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单数)

(二)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②答辩委员会须由至少5名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单数)

(三)答辩委员会成员

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得担任论文评审专家。

(四)答辩程序

答辩前,论文需经评审阶段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答辩。答辩时,评审专家对论文的评分结果将作为答辩成绩依据。

(五)答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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